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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他人贈與的房屋需繳契稅嗎?

[日期:2021-11-04]   來源:北京會計繼續(xù)教育網  作者:北京會計繼續(xù)教育網   閱讀:1735次[字體: ]

【問題】

接受他人贈與的房屋需繳契稅嗎?

【答案】

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的規(guī)定:“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的規(guī)定:“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guī)定核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契稅納稅服務與征收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5號)的規(guī)定:“四、稅務機關依法核定計稅價格,應參照市場價格,采用房地產價格評估等方法合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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