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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日期:2022-03-04]   來源:北京會計繼續(xù)教育網(wǎng)  作者:北京會計繼續(xù)教育網(wǎng)   閱讀:1447次[字體: ]

【問題】

哪些人需要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答案】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納稅年度內(nèi)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jù)實辦理年度匯算。

政策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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