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今年初招錄了一批實習生,那么申報時,是按“工資薪金”還是“勞務報酬”來為他們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呢?這個有相關規(guī)定嗎?一起來看看吧~
實習生的實習工資應按照“勞務報酬”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并非“工資薪金”,是屬于特殊的可以按照每月5000元減除費用申報的“勞務報酬”。來看看相關的稅收政策、計算方法和操作吧~
【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第二條的規(guī)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8年第61號)規(guī)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
【計算方法】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guī)定,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具體計算公式為: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收入額-累計減除費用)×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在本單位開始實習月份起至本月的實習月份數計算。
上述公式中的預扣率、速算扣除數,按照2018年第61號公告所附的《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執(zhí)行。
學生小張7月份在某公司實習取得勞務報酬3000元。扣繳單位在為其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時,可采取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稅款。如采用該方法,那么小張7月份勞務報酬扣除5000元減除費用后則無需預繳稅款,比預扣預繳方法完善調整前少預繳440元。如小張年內再無其他綜合所得,也就無需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扣繳單位申報操作
1. 進入<人員信息采集>界面,在人員信息界面中<任職受雇從業(yè)類型>選擇“實習學生(全日制學歷教育)”,點擊保存后發(fā)送。
2. 在稅款計算界面,可以看到實習學生的<所得項目>是“其他連續(xù)勞務報酬”,按照5000元/月×納稅人在本單位開始實習月份起至本月的實習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