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殘保金?殘保金的申報方式是什么?新準則殘保金會計分錄怎么寫?下面就帶大家了解一下殘保金的相關內容!
一、殘保金
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guī)定安排殘疾人就業(yè)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
二、征繳方式
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網上申報或上門申報的方式進行殘保金申報,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不需繳納殘保金的用人單位也要進行“零申報”。
享受減免的用人單位也要進行申報。當年新成立的用人單位, 在當年不需進行申報。
三、征繳比例
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各類用人單位均應按照不少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shù)1.7%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yè),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應當繳納殘保金。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規(guī)定。
四、新準則殘保金會計分錄
從新的會計準則來看,殘疾人保障金通常情況下都是計入管理費用,殘疾人保障金提取時,借記“管理費用-殘保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殘保金”科目;實際上繳時借記“其他應付款-殘保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如果金額對利潤有很大影響,可以一次評估,按票面一次進,借記“管理費用”,貸記“銀行存款”。
殘疾人保障金會計分錄:
1、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繳納時,直接作憑證: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xiàn)金)
2、如果提取的話:
(1)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2)上繳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xiàn)金)